校园突发事故的发生,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命安全,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,保障师生安全,减少损失,维护校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建立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、职责明确、运转有序、反应迅速、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,结合我区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总则
校园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、具有突发性、对师生人身安全、学校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、学校和社会稳定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。校园突发事件主要包括:安全事故(火灾、公用设施故障中断、建筑物倒塌、学生集体活动中发生事故、交通事故等)、公共卫生事件(食物中毒、传染性疾病等)、群体性事件(严重校园治安案件、游行等)、目然灾害(包括洪水、台风、破坏性地震)以及战争、恐怖等。本着预防为主、分级负责、协调配合、依靠科学、整合资源等原则,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掌握应对突发事件主动权,保障师生安全,减少损失,促进校园的安定与稳定。
二、应急与响应级别
校园突发事件按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、重大、特大三个级别。应急响应相应级别为Ⅰ级响应、Ⅱ级响应、Ⅲ级响应。
1、一般性突发事件:在校园发生的可能涉及师生人身安全,对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、学校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一定影响,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,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,按规定必须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。起动匪级响应。
2、重大突发事件;在校园发生的,对师生人身安全、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、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伤害,死亡1人以上或多人伤情严重,需由学校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,甚至需由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部门处理,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。起动目级响应。
3、特大突发事件:对师生人身安全、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、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恶劣影响,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,死亡3人以上,需由当地党委、政府组织、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置,甚至需由市委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,按规定必须向省教育厅报告的突发事件,或按有关应急预案确定为特大级别的紧急情况。起动Ⅰ级响应。
三、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
区教育局设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、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,承担和履行学校突发事件预防、应急准备、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,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。
各校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,其成员由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。学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:居安思危,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,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;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,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;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、有序进行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教育局设在局安办,学校设在分管安校长室,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。坚持24小时值班,公开24小时报警(应急响应)电话,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电话:消防(119) 、公安(110) 、医疗急救中心(120) 、交通事故(122) 等。
各校成立抢险救援应急小组,成员由年轻骨干教师组成,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,做好自身安全防护,迅速撤离现场周边人员,
抢救受伤人员,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。
四、临时现场指挥部
学校一旦出现火灾、群体性活动安全、公共卫生事件、房屋倒塌、自然灾害以及战争、恐怖等紧急情况后,学校负责人、各部门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,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,组织、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、自救和疏散工作,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。
以上消防应急预案预案皆可由张飞预案制作并进行演示